• 法拍房备注“原房主屋内跳楼身亡” 凶宅流拍引关注

    发布日期:2025-09-22 10:07    点击次数:106

    法拍房备注“原房主屋内跳楼身亡” 凶宅流拍引关注!在大多数国家,如果房子变成了凶宅,其价值会大打折扣,甚至半价出售都未必有人愿意购买。人们普遍认为凶宅的风水或磁场可能会影响居住者的运势,这种担忧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确实会对人的心理情绪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

    近期,北京市顺义区的一套商品房因原房主在家中跳楼身亡而被法院拍卖。这套房子建筑面积132.2平方米,评估价为256.4万元。第一次拍卖起拍价为179.5万元,结果无人报名,流拍了。第二次拍卖时,起拍价降至143.6万元,比第一次降低了近36万元,但依然无人参与竞拍。拍卖页面上醒目的红色标注显示:“原房主从屋内跳楼后当场死亡,由救护车拉走,未再回到屋内,继承人表示房屋已空置,配合腾退”。

    法拍房备注“原房主屋内跳楼身亡” 凶宅流拍引关注

    类似的情况并不罕见。2025年7月,重庆市南岸区腾龙大道的一套房产也因“重庆姐弟坠亡案”而成为凶宅。该房屋面积82.43平方米,评估价为107.98万元,起拍价仅为60.4688万元,远低于市场价,同样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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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市场角度来看,一旦房屋内发生过自杀、凶杀等非正常死亡事件,这类房屋往往会被称作凶宅,交易价值会受到显著影响。例如,浙江杭州一套2015年有人跳楼自杀的房产,建筑面积200.73平方米,评估价222.79万元,起拍价125万元。经过14次出价,最终以160万元成交,相当于评估价的72%,单价不到8000元/平方米,约为市场价的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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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凶宅是否应该披露以及披露到何种程度,在法律界存在争议。2025年8月12日,人民法院案例库发布了一个参考案例,明确了相关裁判规则。案例指出,人民法院拍卖的房屋存在原居住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构成房屋的重大瑕疵,足以影响买受人竞买该房屋的缔约基础,属于应当披露的重要信息。若在网络司法拍卖中未予披露,买受人据此主张重大误解请求撤销拍卖的,法院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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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对凶宅忌讳的主要原因是那些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突发性和非自然性,容易让人产生恐惧和不安。例如,广东揭阳中院的一个案例中,郭某和贝某以4821万余元竞得深圳两套房屋,竞拍成功后发现其中一套房屋在2021年11月发生过高空坠楼事件,造成1人死亡。最终法院支持他们撤销拍卖的请求,认为这一信息的缺失致使买受人产生重大误解,购买目的无法实现。

    传统观念里,凶宅被视为不吉利的象征,即便价格诱人,很多人仍会心存忌讳。但对于一些经济条件有限且不太在意这些观念的人来说,这或许是一个难得的购房机会。参与法拍房竞拍时,大家一定要仔细查看拍卖公告,了解房屋的各种信息,包括是否存在“非正常死亡”这类特殊情况。同时,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完善法拍房的信息披露机制,让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掌握更全面、准确的信息,避免后续纠纷。